“我之前,之所以兴高采烈的跑到十三香找邹子睿,正是想将这个重要的第一手信息告诉他,只是没想到看了场精彩的活春宫……”
沈曼并没有胡编乱造,原主之所以提前赶到S市,确实是在沈家,无意间发现了关于经济特区城市选定的文件。
本想给未婚夫一个惊喜,却没想到自己心心念念的男人,给了她一个惊吓。
只能说,命运弄人。
邹子睿小意讨好沈曼,无非想要靠着沈家这棵大树,获取更多的利益。
他永远也不会知道,因为自己的表里不一,损失了进攻房地产业的大好商机!
“曼曼……”
眼见沈曼脸上的冷意和嘲讽毫不掩饰,路慕林不由的愧疚起来,如果不是自己多嘴,也不会勾起表妹的伤心事。
“表哥,你不用自责,我和邹子睿这辈子都没有可能了。”
“你该庆幸我及时发现邹子睿的真实面目,否则,我把这第一手信息告诉他,让他邹子睿在房地产上有所建树,赚的盆满钵盈的,再反过来对付我们沈家,那我不就成了罪人了吗?!”
沈曼不在意的笑着,眉眼中一片平和。
即便是提到昔日的心上人,也是再平常不过的语气,路慕林在心里偷偷的松了口气,看来他家表妹,是真的放下对邹子睿的痴爱了。
如此甚好!
他的表妹本就是世间最好的女孩,她值得更好更优秀的男人!
看来,他得时刻注意邹子睿的动态,收集相关证据,好让表妹尽早和那个渣男退婚!
“对了表哥,你还记得在夜色救我的那个男孩子吗?”
沈曼的问话,打断了路慕林的走神,他回过神来细细回想了一遍,男孩清秀又不失英俊的脸,在脑海里清晰起来。
“记得啊,叫韩弑来着,有什么问题吗?”
路慕林奇怪的问道,有些不明白自家表妹好端端的,怎么突然提到不相干的人。
“记得就好,我想拜托表哥找到他,多关照他一下。”
“之前我心血来潮,去东区的篮球场闲逛了一下,正巧撞见好些混子在刁难韩弑,那些混子们之所以为难韩弑,是因为韩弑救我后,我的身份对混子们的老大,产生了很严重的影响。”
“竟然还有这种事情发生?呵呵,S市这些混子是要上天啊!难不成,他们真不知道,韩弑是我路慕林罩着的人?!”
“曼曼你放心,韩弑是你的救命恩人,那就是我路慕林的恩人,他的事情你不用忧心,表哥会为你处理好的,绝不会让咱们的小恩人,受到那些混蛋一丝一毫的伤害!”
路慕林黑着一张脸,一番话说的慷慨激昂,神情再严肃不过。
沈曼心里一暖,不由的释放了些许的孩子气,当真像个听话的小妹妹一样,乖巧的点了点头。
表妹满眼的信任,和不自觉露出的依赖,极大的满足了路慕林那颗为兄则强的虚荣心。
只觉得此时的沈曼,又恢复成以往的软萌模样,他心里感动,竟然忍不住溢出一点眼泪来。
“曼曼,那什么,你没其他事情的话就先回家吧,我楼上包房里还有客人,我就不陪你了,你自己乖乖的,啊!”
为谨防被沈曼看见自己落泪的狼狈模样,路慕林借着抓神开门的动作,极快的抹掉了泪水,迈出房门的那一刻,又忍不住回头如是交代了一句。
婆婆妈妈的一点也不男人,自己却丝毫没有这个自觉。
“噗”一声,路慕林表现出的反差萌,让沈曼没忍住笑了出来。
年轻女孩净白的小脸上笑意盈盈,熠熠生辉的杏眼,高高翘起的唇角,露出的洁白贝齿。
在这冰冷却又繁华的十三香会所,仿佛初春的一株迎春花轰然绽放,刹那间光彩动人,璀璨夺目!
……
齐秦和包房的青年们,就是在这样的氛围下,乍然见到路慕林藏着掖着,宝贝着的表妹沈曼的。
年轻女孩穿着棉质的收腰连衣裙,露出两条光滑白皙,线条优美流畅的小腿,外面罩着一件嫩绿色的针织衫外套,披肩的黑发,衬得她越发的冰肌玉骨,散发着惊心动魄的美。
——原来,这就是沈曼啊!
众青年们不由自主的,露出原来如此的神情。
看着站在雅阁门前,正低头说话的两兄妹,脑海里只浮现出“璧人”一词。
只是随即又纷纷摇头,暗骂自己昏了头,“璧人”,是形容郎情妾意的情侣的。
路慕林作为表兄,顶多是衬托沈曼的一片绿叶才对!
这样一想,不知怎得,青年们才觉得心里没那么堵得慌了,看路慕林也顺眼了许多。
路慕林早就见到堵在客厅一角的青年们,看着青年们一脸的色授神与,他用脚趾头,也能想到这群二货,一个个都在YY些什么。
本不想搭理他们,只是扫到夹杂在人群里的齐秦,路慕林原本拥着沈曼往门外走的脚步,不由的顿了顿。
曼曼和邹子睿退婚,已经是板上钉钉的事情,他家表妹温柔贤惠,又聪颖体贴,世间最好的女孩,值得最好最优秀的男人。
而齐秦,无论是家世背景,还是个人能力方面,都是他们这群二代子弟中的佼佼者。
邹子睿和他相比,根本就是小巫见大巫的区别,虽然脸长得不如邹子睿那个渣男英俊温雅,但也是眉眼疏朗,落落大方。
想来,表妹也不是那种在意外貌的肤浅女孩儿,所以,应该不会介意,和齐秦认识一下的吧?
路慕林思绪翻飞,也不过是几秒钟的时间,因着他这么一停顿,沈曼也不得不停下脚步,乖乖站在他身旁。
感受着大厅各处明里暗里的打量,沈曼再好的涵养,也有些崩不住了。
“表哥,你怎么了?”
沈曼伸手扯了扯路慕林的衣角,压低声音不解的问道。
天见可怜的,她本想低调的来低调的走,谁曾想竟然忽略了,路慕林本身就是发光发热小太阳的事实。
想来,不久后,她是路慕林表妹的事情,就会传的人尽皆知了吧?!
“没事儿,只是见到齐秦已经下楼了有些惊讶。”
“齐秦?”
沈曼下意识地呢喃了一句,因为这两个字心里瞬间掀起了滔天巨浪。
路慕林却误以为沈曼是在疑问齐秦是谁,不由的一边走,一边压着嗓门给沈曼做着简略介绍。
“齐秦就是我之前晾在包房的客人,说是客人也不恰当,我和他算是青梅竹马的好兄弟好朋友。”
“十七八岁之前,我们住在一个大院儿里,好到穿一条裤子的程度,后来他去国外留学我们才断了联系,对了,他是四大家族齐家家主,齐中书最小的儿子。”
“都说相逢不如偶遇,走,给你介绍一下,你俩以后难免会抬头不见低头见的,先刷一波存在感,免得以后见到尴尬。”
自顾自说着,路慕林已经抬脚往齐秦的方向走去。
沈曼面色柔和的跟在他的身后,表现的十分顺从,然而内心却如同大海,正波涛澎湃翻涌不休。
齐秦!
她万万没想到,自己会在这个时间这个地点,在完全没有心理准备的情况下,见到《重生之权霸全世界》这本书的男主!
唐潇潇的官配CP!
还没来得及回忆书里和齐秦有关的剧情,路慕林已经站在了一群青年男人面前,正眉开眼笑的,和一个穿着迷彩服外套的高挑青年寒暄。
等沈曼回过神来,高挑青年已经站在和她隔着一步远的地方,嘴角微勾,眉眼柔和的对她伸出右手。
“我是齐秦,很高兴认识沈小姐。”
再官方不过的开场白,沈曼稳了稳心神,面上漫出一丝轻柔的笑意,伸手虚虚握了握男人的手指,轻声道了句“你好”,算是和齐秦正式认识。
“沈小姐不用这么拘谨,我们好歹也算是两小无猜,不嫌弃的话,你称呼我一声齐哥,我跟着慕林叫你一声曼曼,可以吗?”
“齐哥和我表哥差不多大,又和我表哥是好朋友,称呼你一声齐哥是应该的。只是,我有点儿不太明白齐哥刚才说和我两小无猜……”
“如果我的记忆没有出错的话,我记得我小时候和齐哥是不认识的……”
沈曼不失礼貌的笑说着,心里却是真的纳闷。
不明白齐秦这么说的原因,因为在原主的记忆里,确实没有找到和齐秦有关的片段。
如果硬要说有,也只是在年幼时,听到父母在饭后闲聊时,提及待齐秦这个名字。
所说的事情也带着一些不屑的意思,大意是齐老将军为老不尊,竟然在六十岁的年纪里,另娶一个小了足足二十岁的女人,两人还生下了一个男孩。
如果按照辈分来叫的话,和路慕林同龄的齐秦,其实算是她父亲沈俊申那一辈的,她沈曼还不能叫人哥,得心甘情愿的叫叔!
看着女孩纠结的小脸,齐秦的心神有些恍惚,又有些说不出的怅然。
就像一直追寻的一个梦,某天突然成真了,才蓦然发现,梦一直不曾注意到追梦的少年。
齐秦并没有说谎,他和沈曼确实算得上是两小无猜。
只是沈曼一直不曾注意到他的存在,而他,也只是一直偷偷的躲在墙头,注意着阁楼里的小女孩。
她的忧郁和焦愁,烦闷和委屈,快活和期盼,他都看的清清楚楚。
他还记得小女孩恬淡清甜的笑脸,却还没来得及和她正式认识,然后守护她长大,他就不可逆转的,被年迈又性格古怪的父亲,送去了陌生的国度。
“你小时候,不是有阵时间是住在乡下的吗?”
“不巧,我那会儿正好住在你家的对面,我每天都能见到你,只是一直没和你打过招呼罢了。”
尽管齐秦早已练就了不喜形于色的本事儿,话语里,还是不自觉的透出些许的怅然来
时间过的太快,总感觉只是一个转身,等再回头时,一切都变得物是人非。
沈曼努力回想,总算是想起了齐秦所说的那段记忆。
原主十一二岁时,确实有一阵子是住在B市乡下的。
那是个不太正规的木质四合院,她住在阁楼里。
当时之所以住到乡下,是因为原主正好在练习古筝,因为心不宁,总是弹不好,路筱婉便将她送到了路家的祖屋。
不过那段记忆里,原主并没有见到什么少年人的影子。
所以,对于齐秦的说法,沈曼是保持怀疑态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