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茉被萝莉送到家的院门前。
家是三层复式别墅,建在郊区外环,有院子,大草坪,喷泉,夜晚路灯照着游泳池的水波粼粼,晃动在白纹大理石墙上,几辆顶级跑车随意横停在院内。
下车,她将头盔拆下递给萝莉,嘴微动了动。
萝莉潇洒挥手:“不用谢,载你回来只是不想被沈斯京这大爷给我脸色看。”
沈斯京骑车离开前,瞥了眼她,她就知道他是想让她送宋茉回去。
萝莉火急火燎地一踩油门飞驰而去,浓密的紫发双马尾在夜里闪烁飞扬。
走到家门外,宋茉沉默地站着。
门内,男人的闷哼声沉沉响起,似乎死死地咬住不发出痛呼,哼声就像应激的大型犬在低吼,听得人寒毛直竖。
她伸出手,极其缓慢地推开门。
轻声说:“沈叔叔,我回来了。”
沈斯京猛然抬头,冰冷凶戾的眼睛直直瞪向宋茉,透着毫不掩饰的恶意,嘴唇干裂浸着血。
他跪着的膝盖骨前,黑色皮夹被剪烂得稀碎烂肉般散在地上,头盔也被砸得稀巴烂。
宋茉脚尖一僵。
“你看小茉干什么?你半夜出去鬼混她一个小姑娘担心你出去找你,你还这么看她。我怎么生出你这么个忘恩负义的白眼狼?”
沈国德抓紧藤条,毫不留情地往他背上鞭出几条触目惊心的血痕。
沈斯京绷着肩胛骨,巍然不动,眼神冷硬如石:“是我妈生的我,不是你。”
沈国德瞬间暴怒,高高举起荆棘藤条往下狠狠一抽。
“没老子的一发你他妈能活下来?”
宋茉的小腿肚都在抖。
她没想让沈国德打他。她没想让事情变成这个样子。她只是知道他要去武北山飙车,今天雾大,她想拦住他。
顺着宋茉颤颤巍巍的眼神,秦月瞥到沈斯京后背的伤痕,皱眉,“行了,别给孩子打出病了。我女儿还看着呢。”
沈国德堪堪停手,气还没喘匀,若无其事地插着腰扔掉沾着血的藤条。
“小茉你先上楼,你妈给你煲了鸡汤,喝了早点睡。你哥我会教训的。”
宋茉低低应了一声。
她转身,裙摆掠过沾着汗和血的男人手臂,拖鞋啪嗒响在楼梯上。
上到二楼拐角,她停住,探出半个身子往下望。
她看到,沈斯京弓着身跪在地上,青紫淤青布满了整个猩红的背,愈合又开苞的伤疤翻来覆去被抽得皮开肉绽,艳红的血流狰狞化开。
他低着头,仿佛一座巍峨沉默的山,深深俯下头颅,无声地、疯狂地反抗和咆哮。
–
十九年前,秦月一家和沈国德一家成了邻居。
那时宋茉刚出生,沈斯京已经三岁了。
两家关系特别好,经济条件都处在中产,孩子选一样的学校,连亲戚都互相熟悉。
所以两人是青梅竹马。
从小沈斯京就特护着宋茉,谁凶宋茉他逮着咬谁,有好吃的想到的是她,跟同学玩弹珠赢的奖品,也通通划拉进她的梳妆盒。
就连宋茉第一次来月经第一个知道的还是沈斯京。
一个大男孩在妈妈衣柜里翻箱倒柜,脸红耳赤地将卫生巾从门下递给哭得天花乱坠的小茉莉,又羞又怕又心疼,结结巴巴地哄。
“宋茉,你、你别哭,哥在这呢。”
如果说宋茉是三好学生,那沈斯京就是班里最调皮的男生。
放学时,他总飞扬跋扈地召集一大群孩子帮玩耍,路过宋茉教室,会唰地扒拉开窗,往里头大喊“宋茉”。
那黑亮的眼、略带稚气的俊脸、朝气蓬勃的笑容,女孩子们都红了脸,纷纷转头看向宋茉,羡慕又好奇。
而宋茉也只是好脾气地笑笑,温温柔柔地说“沈斯京,别闯祸”。
五年级,宋茉当上值日生,每次沈斯京那帮初中生兄弟没戴红领巾,都会嬉皮笑脸地喊一声“小宋妹妹”,她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放过他们。
于是整整八年,宋茉不争不抢,却是和孩子王沈斯京一样,是在学校里横着走的存在。
也曾经有沈家亲戚开宋茉的笑话,说她是沈斯京的媳妇。
沈斯京听见,却拉着宋茉的手,摇头,坚定地说:“这是我妹!我是她哥!”
“那以后她有男朋友了,你这个当哥哥的一定要好好把关,别让人欺负她哟。”
沈斯京声音青涩却响亮:“那肯定的!”
宋茉在旁边默默听着,不言不语。
然后回去发了一个星期的脾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