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的一篇豪门总裁小说《总裁追妻火葬场,她闪婚竹马了》,在网上的热度非常高,小说里的主要人物有温柚沈砚初,作者霓星,无错版非常值得期待。《总裁追妻火葬场,她闪婚竹马了》这本豪门总裁小说目前已完结,更新了230447字,最新章节番外 沈砚初的焦虑(下)。
一、作品简介
热门小说《总裁追妻火葬场,她闪婚竹马了》已上新,它是著名网络作者霓星的又一力作,主角是温柚沈砚初。主要讲述了:酒吧,沈砚初推门而进。吧台的老位置上,方霖放下酒杯朝他挥挥手。“昨天晚上你摔那屁股蹲严不严重?没摔坏吧?”“没事。”沈砚初坐上吧台椅,若有所思地摇了下头。看他打蔫,方霖心下一沉。昨晚沈砚初有场业余级散……
二、书友评论
柚柚曾经吃了很多苦,但她依然坚强、勇敢、善良,无畏生活给她的磨难。她的才华不被重视,但还是坚持做自己喜欢的音乐,唱不了歌就自己改变,不适合台前就做幕后。那些痛苦都被当作养料吸收,让她长成一棵参天大树。她拥有美好的品格,顽强的意志,即使寄人篱下也总是完美做好自己的工作。对于生活的态度总是很认真,不肯敷衍自己,她的成功是必然的。即使个子小小,也是那不肯攀附谁的凌霄。沈砚初于她而言,更像是大树上开出的小花,点缀了色彩。他给了她做自己的契机,给了她自由和尊重,真正让她感受到什么是爱。柚柚抓住了机会,一而再再而三三而不竭地救自己于水火之中。这样好的人,就该幸福。
我看到三十多章,实在想不通评分为什么这么低。这本小说9.9分都不过分,因为写的太好了。我追小说已经3-5年了吧,第一次看到这么对我胃口的作者写的实在是太好了,太细腻了。
女主是成长系,男主默默地陪在她身边鼓励她,我真哭死。最重要的是,男主跟别的小说不一样,不高冷,很幽默,对女主从没有冷过脸。妈呀,爱了。而且双洁,男主一直喜欢女主,准确来说是双向救赎。
目前很喜欢这本书的设定,女主也不算傻白甜的一种,知道反击,比如本来签合同的那部分被打电话的人骂,也知道怎么选择不是去求情而是真的反击,虽然没有真正女强,但是这种理智判断,不盲目求情的女主更让我喜欢。
希望这本书不要虐,到目前为止男主有嘴有误会就解开,也知道好好爱女主,不别扭,明明喜欢却不说出口的那种不喜欢,不喜欢让女主猜。千万别虐,看不了一点,虐的话提前说。
还有就是希望后面女主被那个孙娅娅欺负或者被人欺负的时候,男主能够在场,不然每次男主都不知道,虽说女主不傻白甜,但更喜欢男主在场的情节。不然显得男主有点多余?(不知道怎么形容)不过,写书的是作者,我就是个读者,该怎么写还是作者来,我也没什么资格随意让作者怎么写。(男女主年龄差多少?)
全程甜,而且没有什么曲折,我就是喜欢这种文章,
但是因为男二的名字叫封景行,根据一贯的取名法,总是潜意识的认为男二是个特别牛特别牛的大总裁,
就是因为这个名字,我对男二实在恨不起来,就是觉得男二真的好可怜好卑微,但是虽然确实也是他自己作的,甚至还希望女主能回去看看他,笑哭
三、作品赏析
酒吧,沈砚初推门而进。
吧台的老位置上,方霖放下酒杯朝他挥挥手。
“昨天晚上你摔那屁股蹲严不严重?没摔坏吧?”
“没事。”沈砚初坐上吧台椅,若有所思地摇了下头。
看他打蔫,方霖心下一沉。
昨晚沈砚初有场业余级散打比赛,休息时接了通电话,整个人一下子像被抽干了似的。
毫无悬念的冠军拱手让人不说,还踉跄着摔了一跤。
沈家的天之骄子什么时候这么狼狈过?
打听了才知道,原来是封家那位黑脸判官给温柚安排了相亲。
那可是沈砚初日思夜想的女孩啊!
看这情况,恐怕是凶多吉少。
他叹了口气,安慰似的拍拍沈砚初肩膀,“喝点什么?哥们儿请客。”
对方仍然摇头,脸上看不出情绪,“不喝了,我怕晚上回去把控不住。”
把控?
把控什么?
这种包了浆的多年单身汉,还有什么需要把控的?
难道是怕自己酒后崩溃嚎啕大哭?
认识这么多年,方霖只见沈砚初哭过一次。
那时他们十八岁,沈砚初已经回国找了温柚两年。
好不容易有了眉目,他信誓旦旦会把温柚带回来,结果却是跑到酒吧喝得酩酊大醉。
几个兄弟问了半天,才从零零碎碎的醉话里了解缘由。
他见到温柚了。
温柚坐在车里,正在照顾闭目醒酒的封景行,动作小心翼翼,圆溜溜的大眼睛里有藏不住的爱慕。
就凭那个眼神,他彻底懂了温柚的心思。
此后六年,沈砚初就像道影子,经常出现在温柚身后,却不敢靠近。
要是温柚真的相亲成功,这道影子也就没有存在的必要了。
方霖心里不好受,正琢磨着怎么安慰一下,沈砚初突然托起下巴,喃喃道:“你说两个人领证后的第一个晚上,应该做点什么?”
轰!
脑中一声惊雷闪过,方霖差点从椅子上跌下来。
完了完了完了!
温柚这是和相亲对象领证了!
玩闪婚这么刺激?
这痴情郎怎么受得了啊!
方霖一杯酒灌进喉咙,愤愤道:“人家的事你就别管了,别净操那不属于你的心!”
这么痴情有用吗?
人家女孩子都不记得你这个人了好不好?!
相貌家世能力,哪样不是顶级的?什么样的女人找不到?干嘛非在一棵树上吊死啊!
他越想越气,猛敲桌子示意调酒师拿酒。
沈砚初挑眉看了他一会儿,慢悠悠开口,“就是我领证了,我和温柚,领证了。”
方霖一怔,抬手覆上他额头,“没发烧啊,难道魔怔了?”
沈砚初扒拉下他的手,从口袋里掏出一个崭新的小红本。
“我说沈砚初,你可千万别发神……”方霖打开本子,眼睛瞬间睁大两倍。
二寸的红底结婚照上,沈砚初旁边紧挨着一个女孩。
小圆脸、葡萄眼,只是浅淡一笑就很甜。
因为听沈砚初描述了太多遍,即使没见过也能肯定!
是温柚!
“卧——槽!你丫守得云开见月明啊!”
方霖抱住沈砚初的胳膊,不知怎么竟有一股热浪冒出眼底,声音都哽咽了,“我的小初初太不容易了!太感人了!”
一句话把自己彻底说激动了,眼泪一下子涌出来,靠在沈砚初身上哭得直抽抽。
老天待我们小初初不薄!
不枉他痴心暗恋了这么多年!
酒吧环境嘈杂,但大男人哭唧唧的动静还是引来不少人侧目。
“……你先冷静点儿。”沈砚初找侍应生要了两张纸呼在他脸上。
方霖抹掉鼻涕,声音发囔,“你都有情人终成眷属了,怎么还有闲工夫来找我啊?”
对方叹了口气,“现在的状况是,我和柚柚是闪婚,晚上回家后两个人都很尴尬。”
“大哥!春宵一刻值千金,你拿来尴尬?扑啊!你等了这么多年,等得男性功能都快丧失了,还不抓紧?再说了,”方霖一拍大腿,“放眼整个京平市,论颜值论身材还有比你沈砚初更好的吗?温柚不亏。”
闻言,沈砚初眸色一亮,“你说得对,不用急。”
“?不是,你听错了……”
“没错,我一定会成为她最好的选择,又何必急在这一时。”
至少还有一个月的时间,可以让她爱上现在的沈砚初。
薄唇扯出一抹释然的笑,他站起身,大步离开酒吧。
夏夜,月明星稀,偶有微风拂过。
一个学生模样的小姑娘走过来,怀里抱着一大把独立包装的玫瑰花。
“先生,买朵花吗?”
“嗯,都给我吧。”
付完款,沈砚初抱着花钻进车,拿出手机给温柚发微信。
【向沈太太报备,二十分钟后到家。】
而后,修长的手指在手机边框上下搓弄着,心里升起一份期待。
直到聊天页面上蹦出一行小字,【好的,开车小心。】
他弯弯嘴角,放心地舒了口气。
会提出一个月的期限是怕温柚不愿意结婚而使的权宜之计,没想到,竟成了自己的交卷时间。
“时间紧,任务重啊。”沈砚初感叹了声,启动车子。
黑色古思特疾驰在路上,不负所望地在约定时间内把沈砚初送回家。
他抱着花站在门外,刚想识别指纹,却又把手指收回来,改摁了门铃。
随着脚步声越来越近,门开了。
有人等在家里的感觉真好。
他把花递进去,轻笑着眨了下眼睛,“新婚快乐,沈太太。”
温柚明显一愣,眼神复杂地接过花,“谢谢,真漂亮。”
她换了件海军蓝的长款T恤裙,肥肥大大的,好像小朋友偷穿大人衣服。
头发高高束起,挽成一个丸子,显得脸蛋更小更圆。
因为脚小,穿着拖鞋走路发出踢踏踢踏的声音。
沈砚初不由自主地跟随她走进厨房,鼻腔立马被一阵清香填满。
“累坏了吧?我看冰箱里有些肉馅和面皮,就包了点小馄饨当做宵夜,”温柚从窗台拿过一个空花瓶,仔细地把花插进去,软声问道,“已经煮好了,你想吃一点吗?”
沈砚初眉间微惊,看着炉灶上冒着热气的珐琅锅,有暖意在胸膛翻滚。
“一点怎么够?我要吃很多。”
他从橱柜里找出一个最大的碗,自顾自地盛好端到餐桌上,上扬的嘴角怎么也压不下去。
第一次吃到温柚做的东西。
真想偷藏一个馄饨裱起来。
温柚插好花过来,忽闪忽闪的大眼睛里划过异样的光。
犹豫了下,她柔声开口,“我刚刚叫外卖买了支药膏,如果你需要可以拿去用。”
“药膏?”沈砚初抬起头,一脸茫然,“我擦哪?”
小说《总裁追妻火葬场,她闪婚竹马了》试读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