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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七零:下乡后我成了赤脚医生秦耕小说在线免费阅读

《重生七零:下乡后我成了赤脚医生》中的秦耕是很有趣的人物,作为一部都市种田风格小说被分在五班的兔子描述的非常生动,看的人很过瘾。“分在五班的兔子”大大已经写了499529字,最新章节第242章 抢生意。

一、作品简介

《重生七零:下乡后我成了赤脚医生》是以秦耕为男女主角的小说。主要讲述了:第二天,秦耕醒的很早,他急急忙忙起来洗漱了,正准备出门,到医院食堂吃一碗稀饭连个馒头,被嫂子叫住了。“耕啊,嫂子给你做了早餐,吃了再去上班。”秦耕微微一惊。家里穷,过去是能在单位吃就决不在家里吃,节约……

重生七零:下乡后我成了赤脚医生小说免费阅读

二、书友评论

故事情节不错,紧张有关联,希望作者继续努力

作者这书写的不错,可能是-位老医师写的。

故事精彩,情节流畅,细节处理的也好,耐看!

那些5星的到底是真人还是人机?我一开始也以为是时代种田文,结果却是龙傲天式的都市神医文

此书是本此书是本好看的小说,对!他不是教科书,主角主导故事情节,很有趣。对医学方面的知识都是点到为止,没有过多的枯燥的讲解。医生之间的技术讨论,也让读者听得懂比如说免疫风暴!我听的就很有趣儿。个人理解是免疫系统打不过人家了,要和人家拼死相搏,自爆杀敌!大笑

三、作品赏析

第二天,秦耕醒的很早,他急急忙忙起来洗漱了,正准备出门,到医院食堂吃一碗稀饭连个馒头,被嫂子叫住了。

“耕啊,嫂子给你做了早餐,吃了再去上班。”

秦耕微微一惊。

家里穷,过去是能在单位吃就决不在家里吃,节约一粒粮食也是对家庭的贡献。

再说,即便是家里吃,也是一碗昨晚上的剩饭,加上半碗开水,一点盐巴的泡饭。

秦耕见嫂子留自己在家吃饭,有些蹊跷,怎么会呢?不是要节约粮食吗?再说,盐水泡饭又是好吃的?

蹊跷!

秦耕走进厨房,桌上一碗热气腾腾的干饭,旁边一碗满满的蛋汤!

这是给秦耕的体己!

秦耕感动的差点流泪了。

小小的一碗蛋汤饭,浓浓的嫂子情!

秦耕知道,嫂子为了这个家,有多不容易!

她今年34岁, 五官还算整齐,但消瘦的面容被阳光晒得微微发红, 她的头发乌黑浓密,编成一根粗粗的辫子,垂在身后。一双眼睛,总是透着淡淡的忧愁, 双手粗糙而有力,长满了老茧 。

她的衣裳,打着6、7个补丁,已经洗得发白。鞋子也磨损严重,露出了脚趾。

她总是天还没亮就起床,总有忙不完的家务,她还要忙碌于田间地头,插秧、除草、施肥,每一项农活都干得认真又麻利。

她脾气有些急躁,大人孩子,逮着谁吼谁,即便是公婆也没有少被吼。

秦耕更是她发泄的对象,劈柴,挑水,秦耕没少做,他十几岁就要干重体力活。

生活很艰苦,一家人的吃喝拉撒,她都得管。没办法,秦耕的父母很体谅这个儿媳妇。

其实,他完全有权利提出分家,老二不是已经分出去了吗!

老二是五年前讨的媳妇,讨媳妇那年,弟媳就提出来分家。爹妈是没有权利反对的。

但大嫂从来就没有提出来单干。

对于这一点,爹妈是很感激的,所以,有时候被儿媳吼了,他们也不会责怪儿媳,更不会为此吵架。

“你很辛苦,把这个鸡蛋吃了。吃饱了肚子才好做事干活!”大嫂关切地说。

“大嫂,你们都很辛苦。我,还是不要搞特殊吧。这样,我感觉对不起大嫂,也对不起大哥。其实,大哥在外面都是干重体力活,他比我更辛苦。”

秦耕真不好意思去吃这碗蛋汤。

“听我的,大嫂我心里清白。别说了,赶紧吃了,好去上班。”大嫂一脸的疼爱。

秦耕没有再说什么,很快就把米饭和蛋汤吃完了,出门去医院。

秦耕在7点30时到达了医院。

所有医院都会遵循一个规矩,每天早上八点钟准时交班。

勐养医院有两个住院科室,一个内科,一个外科。

然后就是门诊科室。重点也在门诊。三大名医的中的两个半都在门诊。儿科名医钱世恒,勐养医院三大名医之首,他每日坐镇门诊,偶然到内科查房,看看他收治的儿科病人。中医名医曹国峰,擅长疑难杂症,能治百病。他基本上不太收住院病人。

半个是指昌岳西,他一半时间坐门诊,一半时间在外科住院科室,反正勐养的外科他是一统天下,门诊是他,病房也是他。

内科病房是宋瑾之领衔,他还没有达到名医的地步,但也差不太多了,可以说,他算半个名医。

秦耕最近是跟随宋瑾之看内科门诊,交班则在内科。

今天他7点半就到了医院,他要在交班之前看一下前天手术的那个病人。

才进门,就看见病人一脸的焦虑,他说:“昨天你们院长和主任都来检查了伤口。你们外科主任看了之后还差点晕倒。我担心了一天,这伤口到底是好,还是不好。”

秦耕一惊,又认真看了伤口,非常的好啊。

“怎么样?怎么样?”病人急切地问。

“很好啊。”确实是很好,伤口没有充血水肿,也没有渗出,更看不到脓液。

“那为什么昌岳西医生会晕倒呢?”病人疑惑地问。

秦耕也是一肚子的疑惑,不过,他大致理解是这么回事,但他还是不解,“手术皮肤的缝合,有这样值得大惊小怪的吗?”

在秦耕的潜意识里,缝皮肤仅仅是基本功,他的学生博士毕业之后,大致上也能缝这样好,看手术功底,其实还是要看手术过程。

里面的内容才是最重要的,缝在里面了,根本就看不到。

他觉得昌岳西过于夸张了,看一下缝皮就晕倒,要是这样,看完做一台手术,你不会晕死?

秦耕没有多说什么,也不好对病人说什么,他只能选择沉默,给病人伤口用75%的酒精消了毒,盖上纱布,贴上胶布。

“这几天都不要换药了。”

“还要住几天出院?”

“打完明天的针就可以出院,等半个月后,来拆线。”秦耕很有把握,连三天一次的换药都可以免了。

还差5分钟,秦耕赶到了内科交班。

宋瑾之也到了。

他看了两眼秦耕,眉头皱了又皱,正想说什么,交班的护士开始交班。

全世界的医院交班都差不多,几乎是千篇一律,先报告病人数,然后报告昨晚的情况,各医生都竖起耳朵听自己的病人昨晚有没有什么病情异常。

上级医生则要认真听全科室的病情,特别重病号有没有病情变化。

看起来,每个人都在认真听,但是,事实上,有些人在看美女,或者想着和美女的那些事。

秦耕就没有认真听。

因为没有他需要关心的病人。

一个勐养医院,和前世做的乡镇卫生院比都不见得有优势,住院的病人也都是一些感冒发热病人,不值得关心。

事实上,秦耕还有一个本领,别看他一般的病历资料进不了耳朵,但有用的病历资料他一点也不会漏掉。

他的耳朵专门抓重要的信息。

说得直白点,他可以一边看美女,一边听交班,放心,他不会遗漏重要的信息资料。

当然,今天不同,今天没有值得关心的病人。

交班完毕,宋瑾之说话了。每天的交班会议,他都会作为领导训话。

今天,他看着秦耕说:“秦耕,你会看病吗?哪个老师告诉你,胃溃疡病人,你大量使用抗生素的,咹?”

他嘴里的那个“咹”字格外的响亮,刺耳,每个人都看着秦耕。

秦耕的脸红了。

小说《重生七零:下乡后我成了赤脚医生》试读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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