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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气热门小说《八零年代:媳妇是个勾人精》是“酒女”的又一力作,本书以叶小媚马启军为主角,展开了一段扣人心弦的年代故事,通过对男女主角感情经历的细致化描写,让读者对小说欲罢不能。目前已更新1183127字,最新章节为第519章完结,喜欢这类小说的你千万不要错过!

一、作品简介

八零年代:媳妇是个勾人精这本小说的作者是网络作者酒女,主角是叶小媚马启军。主要讲述了:出门的时候,马启军就听说了,现在整个村子包括小孩都知道了。那童谣不用想也知道是叶晓琳干的。这丫头一脸委屈的样子就知道,又遭人说闲话了。叶小媚呼吸急促,车厢里弥漫着马启军身上独特的荷尔蒙味道,有毒一样,……

八零年代:媳妇是个勾人精小说免费阅读

二、书友评论

很好看,八零年代:媳妇是个勾人精这本小说比有的分数高的小说还好看。是我喜欢看的小说。我看小说如果看不下去的话,基本上看不了几篇就没有翻阅的兴致了,这本小说就越看越好看!加油酒女作者大大,赶快更新!

三、作品赏析

出门的时候,马启军就听说了,现在整个村子包括小孩都知道了。

那童谣不用想也知道是叶晓琳干的。

这丫头一脸委屈的样子就知道,又遭人说闲话了。

叶小媚呼吸急促,车厢里弥漫着马启军身上独特的荷尔蒙味道,有毒一样,还好二人中间隔着装兔子的箩筐,这便成了不幸中的万幸。

叶小媚胸口汗湿的床单此刻越发有一种要勒死自己的感觉,她好想给自己松开一圈,好歹能喘过气来。

手不自觉的抬到胸口的位置,马启军冷不丁的拎起箩筐欠身放到了副驾驶位上:

“别人说什么你不要太在……不是,叶小媚你怎么了?”

马启军看叶小媚紧张兮兮的,脸红的跟火烧云似的,挪身靠近了些许:“你怎么了?”

叶小媚捂住胸口的手都像是被剔去了骨头,软趴趴的滑落下来,坚持努力想抬起手,换来的竟是一股粗重的喘息,身子差点从座椅上流下去。

叶小媚双手撑着座椅强撑着坐直,可支撑身子的骨头全化了,只能歪歪斜斜的靠在椅子背上,软绵绵的喘息让狭小的空间增加了些许香甜。

“你是不是中暑了?”马启军想起她的病不由关心问道:“中暑严重了会出人命的。”

说着手背贴在了叶小媚的额头上。

“我……我好热。”叶小媚拧着眉头,媚眼如丝,一把抓住了马启军的手,用滚烫的脸使劲的在男人手背手心里调换着磨蹭。

浑身如火烧一样,香汗顺着脖颈流入裹胸布中,偏偏那块有一张炙热的手,好似有魅力一般让叶小媚欲罢不能。

完了,她真的被什么蛇精上身了?那媚骨贯穿全身,她若是光天化日之下干这种丢人现眼事来,还怎么有脸活着。

马启军顿感手中软绵无比的手感传来。

没等马启军反应过来,咣当一声,搞不定出状况的黑子想通过反光镜看看,根本没看路,直接压过山石,车身晃动。

马启军腿疾无法支撑,条件反射抬手支撑:“小黑,开车注意点?”

“好的,我一定注意。”

侧目一看,他的手正按在女人的肩膀下方,半截手掌正放在不该放的地方,一股魅惑的体香直冲鼻息。

“走……走开。”

叶小媚挣扎着推他,半眯着的眉眼之间满是柔情,粉中羞红的脸颊透着迷离:“快,走,开!”

可她越是挣扎,样子越像是在勾引马启军。

马启军瞳孔一缩顿感口干舌燥,立刻缩回手,他是个二十八岁铁骨铮铮的汉子,此刻全身肌肉收缩,几乎是连滚带爬的往一侧挪动了身子。

咕咚,喉结蠕动,他竟然带兵作战也没这么怕过,他怕什么?怕这个软绵绵的丫头?不,他怕自己控制不住,做出什么害人不利己的事来。

窗外的风裹着夏天的热浪扑面而来,叶小媚渐渐呼吸平静下来,心里的恐惧感一点都没少。

这可咋办,真是怕啥来啥!

叶小媚小心翼翼的偷看了一眼,谁知刚好撞上马启军的目光,二人瞬间碰撞又快速错开。

“你……你去县上干什么?还是看病吗?”马启军清了清嗓子,心里骂道:该死,我怎么结巴了。

“不是的,我是去卖兔子的。”叶小媚实话实说。

长毛兔一年可以剪两次的长毛卖钱,这一茬前几天才剪过,可那钱被自己拿来看病了,逼不得已只能把这兔子拿去卖。

“哦,你会养兔子?”马启军平静了下来,脑袋里方才的糟乱也消退了不少。

叶小媚低着头,一眼也不敢再看马启军了:“嗯,前几年村上来了几位农科院的,来村里做农畜辅导,那个时候我就跟着学了点。”

“挺聪明。”马启军记得他大姐也学过,养的兔子拉肚子死了,养的两头羊也胀死了,她还是学了几个月的呢。

叶小媚也没被夸过,此刻心里甜甜的却不知道怎么应答。

摇摇晃晃的车厢里顿时空气静了下来,马启军脑海中再次掀起方才的画面,他有些烦躁,继续寻找话题:

“你那兔子多少斤一只?”

“大的有十八斤,小一些的有十五斤。”叶小媚只答不问,看着窗外后撤的山林,脑子里乱作一团。

她实在不知道自己这个怪病要什么时候才能好。

叶小媚觉得有一道光一直盯着他,下意识侧目一看,马启军那张棱角分明的脸上满是骇然:

“十八斤?”

“嗯,如果喂得不够肥的话,兔毛就不会厚实光亮,也就买不上好价钱了。”

叶小媚这才明白,他是被自己养的兔子给镇住了。

好吧,马启军判断的没错,这丫头很聪明:“你打算卖给饭店的话,我这里有个熟人介绍给你。”

叶小媚赶忙摆手,慵懒软糯的神情打起了精神:“不行,这兔子得卖给懂行的,它才两岁,至少还能剪五年的毛,吃了可惜。”

马启军勾了勾唇,都打算卖给别人了,还要替别人考虑这些。

“那可不好找投缘的了。”马启军好意提醒着。

“不难找。”叶小媚早就打算好了,她到县里去找曾卖给她兔崽的老大爷,等以后手头宽裕了,她还能到他那去买。

很快到了县城,叶小媚慌忙地自己下车拿竹楼,连马启军顿在半空的手都没她速度快。

“谢谢马大哥,我先走了。”瞬间叶小媚消失在集市上。

回来的时候,叶小媚花了一块钱蹭了村长家的拖拉机。

车厢上全都是一个村的,有时候早晨来赶集的全都凑一起,一人给一块钱,来回两块钱,特别方便。

叶小媚往爬上车厢的那一刻,所有人都窃窃私语起来,时不时从人缝中捕捉到一些异样的眼神。

叶小媚咬着嘴唇低着头只能攥紧口袋里的钱,她得把思绪转移到妹妹的学费上。

三只兔子一共五十八斤,一斤是两块钱,妹妹的学费要四十六块钱,剩余的钱,叶小媚扯了两匹布。

本来想买一条胸罩的,可这东西特别贵,除了有钱人家,也就城里人穿的起了,叶小媚买了两三尺皮筋,打算回家自己缝一个。

下了车,叶小媚听见后头议论的声音大了起来。

“还有脸出门见人。”

“可不吗,还哪儿人多往哪儿去,这县里都传开了,说咱们梅花村出了个婊子。”

叶小媚脚步加快,刚到家门口发现了不对劲。

小说《八零年代:媳妇是个勾人精》试读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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