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气小说《一品布衣》的主角是徐牧姜采薇,一个充满个性和魅力的角色。大神作者“李破山”以男女主之间的感情纠葛作为主线,以其独特的文笔和丰富的想象力,收获了大批读者的关注。本书目前已完结,最新章节第1447章 位登九五(大结局),喜欢阅读的你千万不要错过!
一、作品简介
一品布衣小说是作者李破山的倾心力作,主角是徐牧姜采薇。主要讲述了:从城南到城北,在街上逛了半日,徐牧都没有想出赚银子的办法。即便在脑海中,密密麻麻堆叠着上千条致富经……但这些东西,总得需要一笔启动资金。加上给司虎的那份,现在也拢共不到二两银子,玩毛的商海浮沉。“牧哥……
二、书友评论
读了百来章吧,不错,剧情跌宕,而且该细致描写的情感也是一个没落下,把握得十分好,差不多时就给你情感上一个共鸣点。推荐阅读,前面几十章读得可能会有点憋屈,觉得不好看。但是若沉下心慢慢读下去你会发现真的不错,作者文笔也是有保证的。对了,人物描写也十分生动。
至少读到现在(一百来章)来还不错,如果后面没啥大问题的话能算是一本好书。
最后,做总计——
就前一百来章来看,是一本不错的穿越经商小说,其内容丰富程度吊打一大堆魂穿经商文。(本人很少给出这么高的评价)
都是夫妻结果男主穿越过来了,看到女方不想接触,都有膈应,自己还不喜,只要想到什么想法就会说前世会一点,咋不说开局就是一个金手指
看一半看的太压抑准备先放放看点别的,但还是得过来给个五星,甚至五星我觉得都不够。可以说这甚至不像是一本应该出现在小说,这是一本可以认真看的书,是一本把“侠”给写活了的好书。(当然,感觉这书也可能不太适合睡前放松看,看着很上瘾但是看完一大段剧情后并不感到放松,整体尤其前期比较压抑)
书的整体文笔文风都带着一股侠气,所以哪怕书的剧情其实有些地方不够“完美”(至少作为看客的时候会觉得很多地方不太合理,比如我其实就觉得主角一开始作为穿越者对于封建王朝不应该有这么强的归属感),但是认真看的时候对各人物的塑造,对环境氛围的描写,行文里的侠气会让人觉得一切都是理所当然的,会感觉大丈夫当如是也。也不知道是作者有意如此,还是文风天成,总之让我有了当年第一次看古龙时的感觉,不做世间旁观客,一袭白衣走一遭。
看了百来章 后续跳章看 最后越过几百章直接选尾章看。至此给出2星最高分。开局眼泪戏码 本以为是本好书 可到酒坊中心 此书好分就掉了 再接着一路走马观灯 实在没看出啥味。因为主角是穿越人士 所以期待画面没咋看到 看到大多是古代为人处事 战争方式。如开局把主角设定为不是穿越人士 而是原生态人士 换一种主角开局身份 那后续行军打仗等故事就符合整部书的整体内容。
虎儿突然就第一了 徐牧从三千入北狄就比较平庸了 精锐冲阵的比较少 其他还好 有家国 兄弟 有智计 血勇 忠诚 可以一看
三、作品赏析
从城南到城北,在街上逛了半日,徐牧都没有想出赚银子的办法。
即便在脑海中,密密麻麻堆叠着上千条致富经……但这些东西,总得需要一笔启动资金。
加上给司虎的那份,现在也拢共不到二两银子,玩毛的商海浮沉。
“牧哥儿,我们今夜去哪儿睡?不睡牛棚的话,城西有家新客栈,听说五文钱就能睡一晚。”
“回家。”徐牧疲惫地揉着额头。
有些事情,他要和那位小婢妻说清楚,告诉她,以后自己要好好生活,最好离开望州这等边关之地。
当然,作为名义上的夫君,徐牧也会尽力凑出一笔盘缠。
夫妻一场,恩爱不成仁义在。
离着自家破院,约还有几十步路,徐牧抬起头,便看见了炊烟袅袅。
理了理身上的劲衣,将布履上的黄泥磨掉,徐牧才慢慢推开老旧的院门,往破烂不堪的屋头走去。
跟在后边的司虎一脸古怪,印象中,他从没见过徐牧这般的做派,他还记着,前些时候去清馆,徐牧是猴急着在大堂就脱了衣服。
屋头里的人影,似乎听到响动,急忙将虚掩的门关上,慢慢过了许久,才缓缓松开一条门缝,探出小半个脑袋。
“徐、徐郎?”声音很好听,却隐隐带着疲惫。
“徐牧,你的苦籍夫君。”
门瞬间打开,那姑娘丢掉手里的柴棍,红着眼睛,走到徐牧面前。
还没等徐牧开口,便立即从怀里摸出十几枚铜板,递了过来。
“徐郎,奴家今日卖柴七担,赚得十四文。”
司虎见状,刚要过来拿走,被徐牧眼睛一瞪,急忙努着嘴走到一边。
“你赚的银子,为何要给我?”
“奴家赚的……都会交给徐郎,明日起,奴家早起一些,能赚得到二十文。”
若是恩爱夫妻,这时候徐牧便该说“你负责貌美如花,我负责赚钱养家”。
但他们不是,命运用一条无形的绳索,将他们绑在了一起。
一个是穿越而来,一个是逃难所逼。
徐牧垂下头,在微微的月光下,沉默地看着面前的姑娘,有好看的酒窝和桃杏般的眼睛,鹅蛋般的脸颊上,即便刷了两层锅灰,依旧清秀得动人。
“徐郎,奴家明早寅时便去打柴,或、或能卖二十五文!”见着徐牧不接银子,姑娘有些着急。
徐牧心底,突然有些不舒服。
寅时,则是半夜三四点。
“徐郎,奴家每日吃得也很少,一日只吃一碗芋糊。”姑娘身子哆嗦。
望州城里,多的是棍夫卖妻的事情,那些逃难避祸的苦籍婢妻,被卖到清馆做花娘,是最寻常不过的结局。
她以为,多赚了银子,面前的这位棍夫相公,或许就不会卖她了。好不容易才得到的入城机会,她不想就这么输了。
在入望州之前,为了替父医病,她还欠着银子。很多的银子,足够让她很长时间,都深陷黑暗之中。
即便是个棍夫,只要不把她卖掉,她都想好好活着。
月光铺过院子,映照在各有心事的两人身上。
徐牧一时不知所措,他从没想过要卖妻,而是不知道,该要拿面前的小婢妻怎么办才好。
小婢妻咬着嘴唇,咬出了血,依然高高抬着纤瘦的胳膊,把十四个铜板,举到徐牧面前。
半炷香过去。
徐牧以为,小婢妻终究是要放弃的。
但没有。
即便手都抖成筛糠了,小婢妻依然倔强地抬着。
“徐郎,银子给你……请、请不要卖了奴家。”
“奴家不做花娘,奴家打柴,烧炭,帮工洗衣,都会想办法赚银子。奴家纵使日日操劳,也想活得清清白白。”
接了银子,那就代表着还有希望。
松开嘴唇,她嘴角渗出血丝,瘦弱单薄的身子,在月色中显得越发憔悴无力。
徐牧沉默立着。
有晚风吹起,乱了小婢妻的秀发,也乱了他的心绪。
他犹豫着,终究是伸出了手,握住了裹满湿汗的十四个铜板,也间接握住了姑娘的手。
小婢妻瞬间红了眼睛,遥遥想起那一年差点摔下山崖,她的父亲也是如此,朝着她伸出了手,用力握住,救她于危在旦夕。
“谢谢徐郎,谢谢徐郎!”
“回屋吧。”徐牧叹了口气,只觉得手里的十四个铜板,如同灌了铅般的沉重。
“徐、徐郎,奴家煮了芋羹。”
待走入屋,小婢妻急忙捧着一个热气腾腾的粗碗,小跑过来。
粗碗里,是煮成糊糊的芋羹,满得快溢出来。以现代人的目光,着实有些难以下咽。但并非说是小婢妻的厨艺有问题,而是古人的吃食,原本就如此。
条件好些的,会和成野菜粥,撒一些肉丝上去。
至于稻米细麦,当然也有,不过都是富贵老爷们的专属,寻常百姓,大多只吃芋薯类的根茎块。
接过芋羹,徐牧刚吃了两口,便觉得像吞蜡一般,难以下咽。
又怕小婢妻多想,只得一口气猛吸下去,还不忘假装痛快地抹了抹嘴巴。
小婢妻急忙又端来一碗热水,放到桌上以后,脆生生地退在一边。
“不用如此的。对了,还不知道你的名字。”
“姜姓,姜采薇。”
“采薇采薇,薇亦作止。”
小婢妻抬起头,目光微微错愕,“徐郎懂诗文?”
“略懂一些。”徐牧站起来,原本堆到嘴边的话,突然说不出口。
原本的意思,他是想给姜采薇一些远行盘缠,随后便一别两宽,不再有瓜葛牵连。
但现在姜采薇的模样,但凡他敢说出来,估计都会伤透这个姑娘的心。
再者,身上的那丁点碎银,根本不足够让姜采薇做安家之用。
“明日不用早起打柴,我放了些银子在被褥下,买一床被子,添些家什。”
“徐郎,银子奴家能赚的!”闻声,姜采薇大急,声音过于激动,已然隐隐带着哭腔。
她是怕这银子一收,很有可能,过几日便被卖掉。
徐牧有些无奈地揉了揉额头,“我的意思,是让你帮着我买,毕竟没床被子,我回家睡得也不舒服。”
“奴、奴家明白了。”姜采薇声音慢慢放松。
“那你早些安歇。”
姜采薇立在一边,不敢开口挽留,她生怕又惹徐牧不开心。
徐牧走出破院,往前走了近百步,才突然想起什么,急忙回头去看。
果然,隔着木窗,他看见姜采薇可怜兮兮地端起瓦罐,将最后一丁点芋羹倒入粗碗,大口地吃了起来。
“牧哥儿,你那小婢妻一日交二十文,一月便是六百文……”
徐牧瞪了一眼,惊得司虎急忙捂住了嘴。
他的牧哥儿,以前可是见钱眼开的主,乖乖,可真是被打坏脑子了。
“司虎,去抱些干草,今夜便睡那边吧。”徐牧叹着气,指着离家不远的一处旧牛棚。
穿越三日,便睡了三夜牛棚。
小说《一品布衣》试读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