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品布衣》由李破山所撰写,这是一个不一样的故事,也是一部良心历史古代著作,内容很是有趣,简练生动,极富韵味,全篇都是看点,很多人被里面的主角徐牧姜采薇所吸引,目前一品布衣这本书最新章节第1447章 位登九五(大结局),写了3490052字,已完结。
一、作品简介
经典热门小说《一品布衣》是大神级网文作者李破山的代表作,主角是徐牧姜采薇。主要讲述了:清晨,望州城的街路上,行人寥寥。“牧哥儿,我们做什么?三狗他们都去城外绑姑娘了。”“绑个犊子。”徐牧左右看了几眼,带着司虎往前走。即便是银子来得快,他也不想做脏了良心的事情。“牧哥儿,你好似变了个人。……
二、书友评论
看完这几章,我面色凝重,深深地低下了头,默默的关掉手机,起身打开冰箱,拿出一瓶82年珍藏版娃哈哈,紧紧的握在手里,慢慢走到窗前,窗外的景色有点暗淡,就如我的心情一样,沉重,很沉重,渐渐的,外面灰蒙蒙的天空下起了小雨,为什么,视线模糊了,不知道是我流泪了还是雨下大了,可能都有吧,我的心情更忧郁了,我再也无法抑制内心的情感,打开窗子,对着窗外大声喊了出来就TM更几章看不起谁呢。
都是夫妻结果男主穿越过来了,看到女方不想接触,都有膈应,自己还不喜,只要想到什么想法就会说前世会一点,咋不说开局就是一个金手指
看一半看的太压抑准备先放放看点别的,但还是得过来给个五星,甚至五星我觉得都不够。可以说这甚至不像是一本应该出现在小说,这是一本可以认真看的书,是一本把“侠”给写活了的好书。(当然,感觉这书也可能不太适合睡前放松看,看着很上瘾但是看完一大段剧情后并不感到放松,整体尤其前期比较压抑)
书的整体文笔文风都带着一股侠气,所以哪怕书的剧情其实有些地方不够“完美”(至少作为看客的时候会觉得很多地方不太合理,比如我其实就觉得主角一开始作为穿越者对于封建王朝不应该有这么强的归属感),但是认真看的时候对各人物的塑造,对环境氛围的描写,行文里的侠气会让人觉得一切都是理所当然的,会感觉大丈夫当如是也。也不知道是作者有意如此,还是文风天成,总之让我有了当年第一次看古龙时的感觉,不做世间旁观客,一袭白衣走一遭。
看了百来章 后续跳章看 最后越过几百章直接选尾章看。至此给出2星最高分。开局眼泪戏码 本以为是本好书 可到酒坊中心 此书好分就掉了 再接着一路走马观灯 实在没看出啥味。因为主角是穿越人士 所以期待画面没咋看到 看到大多是古代为人处事 战争方式。如开局把主角设定为不是穿越人士 而是原生态人士 换一种主角开局身份 那后续行军打仗等故事就符合整部书的整体内容。
虎儿突然就第一了 徐牧从三千入北狄就比较平庸了 精锐冲阵的比较少 其他还好 有家国 兄弟 有智计 血勇 忠诚 可以一看
三、作品赏析
清晨,望州城的街路上,行人寥寥。
“牧哥儿,我们做什么?三狗他们都去城外绑姑娘了。”
“绑个犊子。”
徐牧左右看了几眼,带着司虎往前走。
即便是银子来得快,他也不想做脏了良心的事情。
“牧哥儿,你好似变了个人。”
徐牧没有答话,惊喜地抬起头,此时,一辆赶早的马车,正歪歪扭扭地在街路上驶过。
沿途之中,洒下了一片酒香气。
“牧哥儿?你怎的又走神了?”
“司虎,跟我走!”
“牧哥儿要做甚?”
“做酒!”
徐牧语气兴奋,他才想起来,古代的酒,用的几乎都是发酵酿造的法子,度数很低,相当于后世的啤酒,喝起来还有些酸涩。
但如果用蒸馏法来造酒,就完全不一样了,度数极高,烈酒滚喉而过,连毛孔都要舒坦。
而且,蒸馏的材料并不难找,无非是普通杂粮,蒸馏锅的替代品,用陶罐也完全没问题。酒曲的话也有,并不算贵。
当然,这等乱世用粮食酿酒,并非是上策。但贫富不均的世道,大多的粮食,实则都在奸商粮行的手里。时间长了,一样会烂在仓房。
就好比后世那句诗文,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
虽然说做私酒生意,大概率会惹到强人,但眼下而言,这几乎是他最好的致富经了。什么猪油烧碱肥皂,这年头,穷苦人有滴菜油,都巴不得滚三天的瓦罐。
至于硝石火药做大王的路子,徐牧不敢想,官家对于这类东西,管制的比铁制武器还严。
迎春放个小花炮,都要捂在被窝里。崩个屁响亮些,都有可能引来官差盘问。
带着司虎,徐牧匆匆走到集市,花半两银子买了二十斤老苞谷,再到陶器店,好说歹说才杀价到二钱银子,买了三个灯笼大的陶罐。
待一切就绪,徐牧匆匆赶回破院,准备开始私酒大业。
“小婢妻又出去了。”刚回到,司虎便吐出一句。
抱着陶罐,徐牧怔了怔,抬头往前一看,才发现院子里,不知什么时候,已经堆起了几摞打好的新柴。
离着不远的旧牛棚,也重新清理了一遍,棚子上铺了稻草,棚子里放了一张老木床,床上,整齐地叠着一张新被子。
徐牧心头微微感动,即便再破再烂,这间破院,难得有了一种家的感觉。
“司虎,搬木桶过来洗干净。”
“还有那些老苞谷,搓了苞米也洗干净。记得先熬煮一番。”
“牧哥儿,我不吃苞米。”
“要不要吃好酒?”
“富贵楼的二月春?”
“呸,那算个卵好酒,你听我话,过段时间,我请你吃天下最好的酒。”
徐牧信心百倍,蒸馏酒一经面世,在这个时代,必然是极为惊人的奇迹。
酿酒的时长,无疑是越长越好,以熟料酿酒来说,一般要超十天的时间,七八天也能成形,再往前推的话,醇香与口感会有所损。
揉了揉额头,徐牧突然想到什么,将牛棚清理了一半位置过来,把陶罐木桶之类的物什,统统搬了进去。
这时候可没有什么知识产权的说法,谁的拳头硬,那就是说法。
徐牧可不想大业未兴,便被一些狗犊子搞了盗版。
洗干净搓下的苞米,熬煮之后放入木桶,再添上酒曲。徐牧根据上一世的记忆,兑了井水比例,随后寻了一件破冬袄,紧紧盖在上面,等着发酵成酒。
上一世那会,他时常回入乡走亲,对于自酿酒的过程,记忆犹新。
事实上,只要他愿意,直接可以用酒楼里的黄酒来蒸馏,但这样一来,要添的材料银子起码多一倍,有些得不偿失。
索性,照着全套方法来做,到时候出了问题,也能吸引一番教训。
“司虎,找些东西压住。”
司虎溜着院子跑了一圈,抱来几坨石头,甚至还抱来了一把生锈的老柴刀。
“哪儿来的刀?”徐牧脸色一惊。
大纪律法,寻常百姓若是私藏铁制武器,可是重罪。私酒才刚起步,他可不想出什么纰漏。
“嘿,牧哥儿你忘了,官差都见过的,这把老柴刀又锈又钝,都懒得登记了。”
徐牧松了一口气,突然发现一件事情,原主人的记忆里,除了清馆里的花娘,剩下的,便是一些狗屁倒灶的记忆点了。
“牧哥儿,啥时候才能吃酒?”司虎抹着手,蹲在地上,出神地看着被冬袄盖住的木桶。
“不急,很快便有。”
徐牧已经打定主意,到时候,这第一份蒸馏酒,除了给司虎小尝几口,剩下的,都用来打响名头。
放在后世来说,这叫体验营销。
“司虎,别看了,先休息一下。”
忙活了大半天,徐牧着实有些累了,又见着姜采薇刚买的新被子,不知觉困意添了几分,刚上了木床,便昏昏沉沉地睡去。
等醒过来,已经是天色昏黑。
揉了揉眼睛,徐牧远远便看到,院里的那间小破屋,昏暗的桐籽油灯下,小婢妻忙碌的身影,随着灯光不断摇曳。
徐牧起了身,才发现不知什么时候,在院子牛棚的边上,已经搭了一扇柴门。
不用说,肯定是姜采薇做的。
犹豫着下了床,徐牧原本不想惊动姜采薇,却不料动作终究大了些。
姜采薇惊喜地小跑出来,和昨夜一样,还没开口,便把手里攥着的铜板,递到徐牧面前。
“徐、徐郎,奴家今日帮工洗衣,赚二十文。”
那只手,分明都泡肿了的,天知道这一日时间,她洗了几桶衣服。
徐牧犹豫了下,第二次把铜板接了过去。
这模样,都跟个上门收债的小恶霸差不多了。
姜采薇却显得无比高兴,又匆匆跑进屋里,端了一个粗碗过来,依旧是芋羹糊糊,不同的是,这一次糊糊上面,和了些野菜。
“你吃了么。”
“奴家吃了二大碗。”
徐牧才不信这些鬼话,摆了摆手,“我在酒楼吃过了,你自个留着吃。”
怕姜采薇不信,徐牧还故意噎出了一个饱嗝。
“你吃了吧,我都饱了的。”
捧着粗碗,姜采薇站了一会,终于相信了徐牧的话,脆生生地转身回屋。
不久,屋里的桐籽油灯下,一个垂头吃饭的瘦弱人影,动作虽然显得略微僵硬,却吃得无比欢欣。
徐牧转过头,露出了笑容。
小说《一品布衣》试读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