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逸之眉头一挑,毫不客气地将银元装进怀里,说道:“放心吧,你那侄孙女再聪明也是个孩子,我最擅长的就是应付孩子,如果不介意的话,能不能找个人把我送回去,我顺便还要买点东西。”
他相信对方肯定会派人跟踪,不如索性提出来,借此机会还能狐假虎威一番,要知道这片区域可是不太平的,被抢了话连哭都没有地方哭。
徐老头玩味地笑了笑,说道:“这是小事情,我这就安排。”说完之后就打了个电话,没有几分钟时间,就有两个彪形大汉走进来。
这两个人身材高大魁梧,身穿黑色短襟,头上戴着帽子,衣袖都卷了起来,露出了两臂上的龙虎花纹,这副模样是标准的临海帮会分子,浑身上下都散发着一股凶戾之气。
“嘶!”王逸之心里微微一紧,顿时就感觉自己好像又惹了麻烦,怀里的银元都有些发烫了,还好他已经有了心理准备,所以没有失态。
有两个黑风双煞一般的人物保护着,果然没有遇到任何事情,同时王逸之也看到了徐老头在这一片具有怎样的能量。
在回去的路上,王逸之买了新的打字机、打印纸、罐头、面包,准备先在家里面宅一段时间,等到文章顺利发表之后,再找一个新的地方住。
等回到公寓,在房东恐惧的目光中,王逸之将欠的房费一次性还清了,在这个过程中,如果不是王逸之一直坚持,只怕在黑风双煞恶狠狠的目光中,房东早就跪地求饶了。
王逸之心里面只有苦笑,将两个明显有帮派色彩的家伙赶走后,他将大门紧紧闭上,深深吸了一口气,将打字机装好,然后靠在椅子上。
这是他当文抄公的第一本书,准备开始的时候却陷入了选择难题,首先就是因为两个世界历史的不同,以至于中土同时代的很多历史事件没有发生,也就导致了写出来的内容会水土不服。
现在流行的小说是鸳鸯蝴蝶派的风格,取“鸳鸯同命鸟,蝴蝶可怜虫”之意,以言情小说为骨干,风格媚俗,专些才子佳人间的种种哀情、苦情、悲情,属于文学当中的消遣类。
这种类型的通俗小说畅销容易,可是却难以在文坛中立足,格调就差了严肃文学不止一筹,后者被称为大学者,大作家。
以王逸之前身艳丽的辞藻和华丽的笔法,如果真愿意写的话,早就住进别墅,过着富足的生活,当然想要赢得名声就不用想了。
“既要把钱赚了,还要把名声竖起来,这可不是一件简单的活儿啊。”王逸之自言自语地说道,他得新人奖已经过去了很久了,江山代有才人出,已经失败过一次的他,已经让文学新人奖得主的光辉黯淡了不少,再经历一次失败,只怕他直接会被出版商列入无法合作的黑名单。
其实目前最合适的选择是写一些具有社会影响力的短篇小说来探一探路,重新竖立起招牌,可是王逸之现在最需要的是就是钱,能够保证他基本的住所和食物。
徐老头给的钱虽然不少,但很有可能是一次性买卖,再见过黑风双煞之后,王逸之就准备事情结束后彻底剥离彼此的关系。
他的脑子不断地闪过一部部著作,穿越重生后的记忆力变得非常惊人,这对于有选择恐惧的人来说是一种特别的折磨,就这样过了一个小时候,王逸之才艰难地打了一行字。